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者:省民政厅
来源:《新长征》 2012年第1期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自2007 年开始试点,特别是2010 年9 月、省启动“三年培养万名社会工作人员计划”以来,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把握“一个原则”,科学定位发展目标
在2008 年、2010 年两次集中专题调研基础上,借鉴各地经验,确定了我省发展社会工作人才的基本定位。
1、明晰了思路。2010 年4月,省民政厅印发了《全省民政系统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确定了“立足民政、由内而外先行先试,依托社区、城乡并重逐步拓展”的基本思路和在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工实务的三个“试点流程”。
2、提出了目标。《吉林省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到2015 年全省力争达到“百、千、万”的社会工作人才规模,即培养具有专业背景的社会工作高级人才不少于100 名,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3000 名,社会工作人员总量至少达到6 万人,同时发展义工2 万人,初步形成基本符合推进社会工作需要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布局。
3、拟定了模式。即立足省情,分类试点,多元发展。一是经济基础、社会工作基础、学科专业基础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的较为发达的中心城市,可借鉴深圳等发达地区的经验,通过“主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购买专业服务”模式,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二是经济基础、社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民间组织欠发达的中心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可采取“内转岗分流,专职化专业服务,外社会参与”模式,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发展。三是农村地区采取“村兼职社工为主,村委成员配合,民间精英参与,政务性服务工作集中到乡镇,福利服务工作集中到村社”模式,开展社会工作,培育专业服务人才。
二、突出“三个重点”,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以民政部确定的首批长春市朝阳区、第二批吉林市丰满区和延吉市北山街道试点城区为示范,在全省民政工作领域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1、从民政事业单位先行先试,指导各级民政部门探索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工作制度和“本土化”的社工实务机制。2010 年8 月,结合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省民政厅积极协调编制办、门支持,将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纳入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当中,并在省社会救助事业局、省孤儿职业学校等12 个直属事业单位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
2、依托城乡社区逐步拓展,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探索建立了“一街(街道)一社(社工服务社),一社(社区)多站(社工服务站),一站(社工服务站)一社工”的社区社会工作格局。延吉市北山街道结合朝鲜族风俗特点,将每年朝鲜族老人节定为当地的社工节,集中开展为老人服务活动。
3、培育公益类社会工作民间组织,并注重实效发挥其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治理、社会动员等功能,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2010 年9 月,指导吉林市成立了“吉林市社会工作协会”,并以此来开展社工专业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和推进社工实务试点。
三、抓好“四个环节”,为推进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工作,我省从基础建设入手,重点抓了以下四个环节:
1、人员培训。省民政厅将社会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列为“全省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对四类人员培训:一是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经组织部协调,从2011 年开始,将社会工作纳入党校(省行政学院)厅(处)级两个主体班次的培训内容,目前累计培训8 期、300 余人。同时,还积极选派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了3 期“全国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二是试点地区分管领导和民政局干部培训。为加大试点力度,2009 年9月,在民政部培训中心举办了专题培训班,请民政部人事司领导进行社会工作专题讲座,对全省9 个市(州)及60 个县(市、区)的民政等120 余人进行了培训。2010 年4 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市州分管社会工作的民政进行了培训。三是基层社区和民政事业单位干部培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工培训工作。2010 年12 月,长春市利用召开全市社区社会工作站交流会之机,请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工系教授,对全市100 余名社区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去年4 月,吉林市对城区民政局、事处的30 多名社会工作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四是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培训。2008 年以来,每年都举办不同层次的社工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目前,我省共有3000 多人报名参加了考试,有600 余人取得社工资格证书。
2、岗位开发。重点在三个层面设置和开发社工岗位。一是行政管理岗位。在2009 年省机构改革中,明确赋予省民政厅“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这项新职能,在厅人事处增挂社会工作处牌子,各市州也明确了相应职能,并指派专人负责。二是一线服务岗位。结合“全省万名社会工作人员培养计划”的实施,将社会工作人员的聘用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从去年开始3 年拿出3000 个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到基层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去年上半年,各地还结合第八次居委会换届选举,优先聘用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社区主任助理或委主任。三是行业管理岗位。按照民政部有关意见,对新成立的民办社工机构,要求发起人中至少有1 人取得社会工作师或2 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2010 年9 月,吉林市成立首个地区社工协会,配备了5 名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3、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负责,财政、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经常性的例会,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部署、督办和落实。二是建立了以、省关于《推进人才兴业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主体的措施。各地也相应建立了有关方案,如《长春市朝阳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长春市朝阳区关于社工人员的岗位开发及相关待遇》、《长春市朝阳区社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等。三是提出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支持主渠道作用,鼓励社会捐赠,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逐步建立、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的社工人才投入机制。
4、加强宣传。针对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认知度不高、认同度不强的状况,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在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省民政厅联合长春市民政局开展了省暨长春市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日活动。宣传日当天下发了万余份宣传单,展出宣传图板50 余块,现场解答了千余人次的咨询,还实地参观了朝阳区北安社区社工实务演示等。同时,吉林、四平等地也都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
回顾近年来建设具有吉林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的实践探索,感受最深的几点体会是:
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全省发展大局中推进落实。对于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只有依靠主导推进,将其作为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抓手,才能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关键问题。、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人才兴业整体战略,并启动实施了“吉林省万名社会工作人员培养计划”,形成了“统领,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负责,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必须做到整合提升,围绕传统社会服务体系彰显社工人才的独特专业作用。试点工作中,通过围绕已有的社会福利框架体系,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对传统的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补充和提升,使传统工作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消极服务为积极服务、补救型服务为发展型服务、经验型服务为专业化服务,为群众提供困难救助、劳动就业、病残康复、居家养老、慈善宣传等多种专业服务,从而能够有效弥补基层群众组织在服务群众方面的功能缺失,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必须因地制宜,在吸收借鉴和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建立“本土化”特色模式。按照民政部的试点要求,我省立足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民办服务机构等现有的工作平台,采取对内盘活、提升转换与对外借力、引入资源相结合的方式,探索了适合我省实际的“立足民政、由内而外先行先试,依托社区、城乡并重逐步拓展”的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和实践模式,受到民政部的肯定。
责任编辑/田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