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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确权

来源:哈瑞养生

法律主观:

土地确权的范围是: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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