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或双方分开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应当为书面形式);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记录。
一、分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分居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或者双方承认分居的录音;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书;
3、居委会居住证明;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共同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二、怎样才可以证明已经分居
证明已经分居的证据:
1、夫妻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等;
4、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双方已经分居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
三、分居后离婚的证明要怎么开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