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若男方因为女方出轨而殴打女方,女方可以积极搜集男方实施暴力行为的证据,向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判决离婚的依据是需要看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但是是否会判离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