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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院后勤总公司行政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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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后勤总公司行政会议制度根据《__ __ 学院部门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中关于后勤总公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规定,后勤总公司经理在院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经理职权,领导后勤总公司各管理服务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据此规定,为保证经理正确有效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证上级和行政的决策和指示在后勤总公司得到贯彻落实,促进总公司总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总公司的行政例会等各种行政会议由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行政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学院领导关于后勤总公司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安排意见。其他行政会议视工作需要由经理临时确定。每周的行政会议不应超过二次,以减少会议,节约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例会由经理召集并主持,副经理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公司党支部列席。必要时可视情况召集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三、 经理在召集例会前,一般情况下应先与副经理、公司党支部取得联系,就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其贯彻意见取得一致意见,以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四、 副经理及各部(室)负责人在接到开会通知后,应妥善安排本人及本岗位的工作,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做好记录,在讨论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参谋,出好点子,使会议形成正确的决议和决定,并在会后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传达、学习和动员,保证上级决策和指示在本部门得到全面地贯彻和落实。

五、 经理在主持召开会议的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传达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并应认真听取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在讨论中发表的不同意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和帮助指导,确保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

六、 副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在会议上发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不允许与会议传达、讨论的上级决议和指示发生抵触。个人意见(不论正确与否)被会议否决后,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不得在会上和会后发表与会议决议、上级指示相悖的言论,而且必须保证会议的决议在本部门、本岗位得到落实。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按党内和行政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 参加例会的所有人员应本着对公司工作负责和与人为善的精神,讨论有关问题、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应胸怀大局,出于公心,尊重他人,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泄私愤、图报复,进行人身攻击等不良现象,且不得谈论与本次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话题,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八、 会议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终由公司经理进行集中后做出决定,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在会后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九、 公司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次会议的情况进行认真、全面、详细地记录,已备以后查阅和资料的积累。

十、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各种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定均应以纪要形式予以下发并上报学院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由公司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按有关要求做文档处理。

十一、公司行政例会应接受公司党支部委员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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