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瑞养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后备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方案

后备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方案

来源:哈瑞养生

一、后备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概要

2、个性需求:业务能力+管理实务操作(项目管理/品质管理等)

1、中级后备人才轮岗比例>20%;2、高级后备人才轮岗比例80%以上

第四条轮岗与晋升的关系

所有储备人才必须在轮过2个以上岗位才能晋升为中层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在晋升至高级管理干部时在考察期间必须根据岗位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轮岗工作计划。

第五条轮岗审批

所有中高级后备人才无论是跨部门或是跨客服中心轮岗均需报战略领导小组审批,交战略领导小组备案,作为考核晋升、晋级依据。

第六条轮岗人员管理

1、岗位轮换人员编制仍属于派出部门,轮岗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新部门考核,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部门,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应立即提交书面报告(总结)交轮岗双方部门签署意见,交战略领导小组审批,战略领导小组备份。轮岗报告审批结果作为轮岗人员考核依据。

第七条相关表格

表格一:轮岗申请表;表格二:轮岗记录表;表格三:轮岗实施考核表表格四:个人意向调查及考核结果评价表

表格二:轮岗记录表

表格三:轮岗实施考核表

表格四:个人意向调查及考核结果评价表

内部兼职

第一条兼职目的

兼职主要针对具有培养潜质的中、高层管理后备干部和管理骨干,目的在于为公司培养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的人才。

第二条适用对象

中高层后备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骨干。

第三条兼职人员的定位

兼职人员以学习、调研、议政为职责,参与兼职部门具体业务的运作过程,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决策活动,兼职人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兼职业务上接受兼职部门领导的管理。

第四条兼职周期

兼职周期由派出部门与兼职部门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能低于1天。

第五条兼职形式和职务

内部兼职采取跨部门或跨客服中心形式进行,兼职职位一般以助理职位或副职为主。

第六条工作开展方式

1、兼职人员在兼职部门的工作计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兼职人商定,并纳入该部门工作总计划,接收所在兼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同时,兼职人员工作计划应报派出部门备案。

2、一般情况下,兼职人员应采取每半天到兼职部门工作,另半天回原单位工作的方式。

第七条人员管理

1、人事关系:兼职人员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单位。

2、兼职结束后,兼职人员应立即提交书面报告(总结)交双方单位签署意见,交战略领导小组审批,战略领导小组备份。轮岗报告审批结果作为轮岗人员考核依据。

第相关表格

表格一:兼职申请表;表格二:兼职记录表;表格三:兼职实施考核表

表格四:个人意向调查及考核结果评价表

表格二:兼职记录表

表格四:个人意向调查及考核结果评价表

人才培养的淘汰与晋升

第一条目的

通过淘汰不合格的后备人才,为后备人才提供发展机会和上升空间,形成后备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公司各级管理干伍素质。

第二条淘汰和晋升比例

淘汰和晋升、晋级比列参照各级人才甄选、培训、考核工作规划对照表。

第三条晋升条件

参照集团其他人力资源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淘汰和晋升考核

具体淘汰和晋升考核细则,待方案实施后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XX集团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甄选条件

2、参考12项资质定出2—3项共性指标,再根据分类选出2

—3项个性指标。每项指标的评价标准参见《空调事业部12

项资质定义及行为评价标准》

3、以上各类人员资质要求为初定,具体要求根据事业部用

可进行适当调整。

1、中高层干部>20%;

2、管理、财务、技术、品质、营销类人员>20%;

4、后备人才90%以上(沿专业跑道发展的人员可另行考虑)。注:轮岗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轮岗与晋升的关系

所有后备人才必须在轮过2个以上岗位才能晋升为中层干部(特聘人员除外)。

第十轮岗审批

1、事业部各单位内部轮岗:由各单位自行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跨单位轮岗:由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批。

3、财务系统人员轮岗:由部门提案——子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

4、中高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轮岗: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轮岗人员管理

1、岗位轮换人员编制仍属于派出单位,轮岗期间的考核工作由新单位考核,但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2、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应立即提交书面报告(总结)交轮岗双方单位。

3、轮岗结束后,由轮岗单位根据《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或《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并按[(轮岗时间/12)100%]作为轮岗员工全年绩效考核得分的权重,与员工职位升降、工资级别调整、效益分红挂钩。

4、派出人员工资、奖金和保险:由派出单位支付。

5、派出人员补贴:1000元/月/人,生活住宿物品一次性补贴500元/人,补贴由事业部统一支付。(如有调整,以事业部文件为准)

6、住宿:轮岗人员的住宿由接受单位负责安排,住宿费由自己承担,并从补贴中扣除。

第四章内部兼职

第二十条兼职目的

增强对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事业部培养和储备人才。

第二十一条适用对象

中高层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管理骨干。

第二十二条兼职人员的定位

兼职人员以学习、调研、议政为职责,参与兼职部门具体业务的运作过程,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决策活动,兼职人员应参加所在单位的有关会议,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在兼职业务上接受兼职部门领导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兼职周期

兼职周期由派出单位与兼职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能低于1天。

第二十四条兼职形式和职务

内部兼职只能采取跨单位/部门形式进行,兼职职位一般以助理职位或副职为主。

第二十五条工作开展方式

1、兼职人员在兼职部门的工作计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与兼职人商定,并纳入该部门工作总计划,接收所在兼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同时,兼职人员工作计划应报派出部门备案。

2、一般情况下,兼职人员应采取每半天到兼职部门工作,另半天回原单位工作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人员管理

1、人事关系:兼职人员人事关系仍然隶属于派出单位。

2、审批程序:各单位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批。(中高层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需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3、兼职申请审批后,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拟定专门的“派遣通知函”正式通知接收单位,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兼职人员的职务、职责、权限和工作关系。

4、接收兼职人员的部门应当为兼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有责任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

第五章人才调配

第二十七条调配目的

消除事业部各单位人才封闭现象,加强各单位人才内部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事业部内部人力资源。

第二十调配原则

1、符合事业部人力资源整体发展战略;

2、在不损害调出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符合调入单位人才需求;3、符合员工个人能力和潜力的发挥;

4、优先考虑新成立公司(单位)和新项目的人力资源需求。第二十九条调配对象

因岗位性质和业务需要,必须向内部引进或难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一些特殊岗位或急需人才。

第三十条调配申请

由需求部门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附职位说明书及需求原因,人力资源部根据提交的申请,经过审核确认后,对内发出招聘启事或直接从相关部门进行调配。

第三十一条调配权

在调配过程中,因调出和调入部门发生争议而以协商的方式得不到解决时,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有最终裁决权。

第六章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二条在职辅导

各单位每年年初都应当制订在职辅导计划,每个高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中层干部外,还须辅导其他部门1—2名中层干部或管理骨干,每个中层干部除辅导本部门员工外,还有责任辅导其他部门1—2名管理骨干。

第三十三条在职培训

详见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后备人才每年必须接收10天以上正式培训才有资格晋升为中层干部(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员工培训证书》统计数据为准)。

第三十三条在职培训

详见事业部《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第七章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四条目的

增强各单位人才培养意识,促使各单位明确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第三十五条考核对象

以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为考核单位。

第三十六条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三十七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后备人才的选拔、培训及轮岗计划的实施、计划的落实、人才培养的相对数量等。

具体考核方式、指标及奖励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人才培养责任人

各级中高层经理作为人才培养对象的相关责任人有义务对本单位人才培养对象进行指导,没有培养合格人的中高层干部将不能晋升到更高一级职位,人才培养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结果。

第八章淘汰与晋升

第三十九条目的

通过淘汰不合格的干部,为后备人才提供发展机会和上升空间,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部干伍素质。第四十条淘汰和晋升比例

中高层干部每年淘汰比例为5—10%,后备人才每年晋升比例为20%左右。

第四十一条晋升条件

参照集团和事业部《干部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