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定金不需要解除合同,只要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收取定金的人应当退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予退还定金的一方要求退还定金的,不需要解除合同,只需要履行了合同义务,就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