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母亲单方面肯定是不可以迁走孩子户口的,因为要想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很多,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户口本,而且是原户口本,没有原户口本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会给大家受理。所以母亲如果要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也要跟丈夫沟通一下,两人沟通协商出一个结果就可以,当然如果孩子本身就是判给母亲由母亲抚养,但丈夫不同意将孩子户口迁出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如果孩子判给父亲由父亲抚养长大,但母亲就想将孩子户口迁移出去也是不可以的,毕竟法律法规放在那边,大家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回母亲户口所在地。夫妻双方需协商一致,按法定程序办理迁户手续。若无法协商,可向起诉,由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十三、十九条为法律依据。法律分析父母双方离婚的,孩子的户口能够迁回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的。且一般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迁户手续。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户籍迁移达成协商的,可以向起诉,由依法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拓展延伸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归属权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归属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户口跟随母亲。但如果父亲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环境,以及有充分的照顾和抚养能力,也会考虑将孩子的户口归属给父亲。在具体判决中,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的意愿、孩子的年龄和成长环境等因素。因此,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归属权是一个具体案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在离婚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结语离婚后,孩子户口的归属权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户口会随母亲迁移。但如果父亲能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环境,并有充分的照顾和抚养能力,也会考虑将户口归属给父亲。具体判决会综合考虑孩子意愿、父母意愿、年龄和成长环境等因素。建议离婚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