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初始创业补贴: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2、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每顾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法律依据:《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第一条 补贴金额:每名创业人员可一次性补贴10000元初创补贴,有合伙人或股东可按人数“叠加”补贴,最多补贴10人次,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补贴条件:创业人员属于初次创业,或未曾领取过创业补贴,在创业项目名下正常缴纳社保。第二条 补贴金额:一个创业项目每月补贴最低500元,最高156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可持续3年,3年共补贴不超过5万!补贴条件:在深圳市创办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并且在深圳市租赁场地用来经营公司的,可提供正规租赁合同和租赁。
第3种观点: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补贴(一)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2.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二)在社会组织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2.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3.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三)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3.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拓展资料: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3.劳动合同(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4.满足申请条件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5.《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为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企业填写);6.《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证明》(以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为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提供社区岗位的部门填写)。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第一条企业补助金包括财政支持、社会保险补助金、土地等措施。财政支持方面,主要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实施以奖补方式支持政银企合作等措施。省财政厅领导的措施:设立中小企业支持基金,以市场化运营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的奖补方式支持政银企业合作,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问题。社会保险补助金是实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所需资金由保险基金和特殊资金支出,无需向国家和省报告。省人社会厅领导的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六补一缓的七补一贷款支持高中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园区建设和创业孵化基地租赁补助金等。